开学以来,校工会持续动员,悉心部署,制定进度,组织评选,展开以工会小组为基层的新“义务教育法”学习研读活动。截至长假后一周,半数以上的教职工完成了书面心得体会,深刻领悟“新法”精神,尽情畅谈“新法”意义,充分开掘“新法”亮点,自觉对照“新法”要求,确实将“学法”作一个提升教师职业素质和奉献精神的重大契机。
以下是部分体会的一个掠影。
何燕老师认识到:从教育法制角度讲,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是中国教育法制建设一个新的、重要的标志;它是对《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来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全面重大的修改。
赵丽华,
对此,沈艳,
她们进一步发现: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侯彦,葛燕,张宇,刘会强,赵丽华,
正是因为准确把握了义务教育中“义务”二字的科学内涵,此次义务教育法“大修”才亮点频现;同样,也只有正确理解这“义务”二字的涵义,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实践中才能确保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蔡建明,
在这次深入的“学法”活动中,新教师们尤为认真,联系实际,提升自我的意识和决心尤为自觉。
这次学习活动,在党组织内也必然有强烈的反响,党员教师在柴书记的带领下,已进入了汇总阶段。等党群两支队伍汇合时,工会将另行组建大会,对突出的个人和事迹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