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的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与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的主题“增强宪法观念,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法治化进程”的指导思想,高三毕业班政治学科
结合学生的成长要求与时代使命,她明确指出,学生是祖国的希望。面向未来,有机遇、有挑战,弱者等待时机,强者创适时机,智者争取时机,我们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共处,把自己塑造成具有道德感、理智感、审美感的人,具有高尚国格、坚强性格、完美品格的人,矢志把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孝心献给父母,关心献给他人,把信心留给自己,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汪老师特别强调,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
她继续说道,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只有得到法律确认,才是合法权利,才能得到国家保护。宪法是根本大法,由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是基本权利。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和政府有保证其实现的责任。
.回顾历史,汪老师说,中国人民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奋斗,就是为了建立一个人民享有充分权利的社会。我们在宪法中看到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结果,是受国家根本大法保护的。
谈到教育领域,她说,作为一个学校,我们讲依法治校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正确理解民主与法制、权利与义务、纪律与自由的关系,严格依法办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同学们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从而使其真正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的西南模范中学的强大动力。这个道理就要求作为学校的主体,我们广大的学生群体,更应懂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要
首先,我们要增强自身的权利意识教育。
我们都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很多同学,对他的了解是肤浅的。我们要熟悉自己的权利,学会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这里蕴含着一个重要的道理:只有真正懂得权利的人,才会更加尊重他人的权利。一个人人真正懂得权利的社会,才是一个人人享受高度自由、文明的社会。学校也一样,而权利与义务是一个统一体,人没有了权利,或者被任意侵犯,而要他们去履行义务,这是不可能的。强调权利并不忽视义务。对权利的追求,会很大程度地调动大家学习成才的积极性,为自身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其次,我们要增强自我守法意识。
只有同学们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行为上和情感上对法律有认识和尊重,才能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守法就是遵守法律。守法是维护权利,实现权利和发展权利。守法,要求我们每一个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但权利是不能任意扩充的,否则你就是超过了法。这段日子,我们发现有个别同学,把学校的垃圾桶损坏,把门踢坏,把教室的墙壁踏上了脚印,把吃完的口香糖随意丢在塑胶跑道上造成污迹,这不仅是一种破坏公物的恶劣行为,而且也给其他学生的安全带来了隐患,请问这些同学你有这个权利吗?所以说,只有在人人守法的有序的环境下,人们的权利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
第三,我们要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据统计,全国每年有16000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名学生死伤于交通事故、校园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对于同学们来说,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同学们在一起上课学习、讨论问题、锻炼身体、娱乐游戏、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校园生活紧张又快乐。然而,也有个别同学不遵守学校纪律,追赶打闹,玩危险的玩具,造成了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破坏了校园生活的安宁。
第四,我们还要有食品卫生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
不在路边小摊点、无证无照的店买东西。不买无生产日期、无包质期的食品。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积极预防禽流感和流行病。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在校外不能随意的相信别人。
同学们都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你们受到培养与呵护是你们的权利,你们要倍加珍惜这种权利,相应的,你们更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就是学法、守法、用法、懂法、护法好好学习,好好成长,做一个品学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孩子!同样,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健康良好的身体才是学习、工作、生活的本钱。
汪老师的宣讲,法理缜密,解说透彻,结合学生生活中权利与义务,触及行为规范中的法制意识问题,以理性的光芒承载对同学们的深厚关爱与殷切期望,给在场师生以深刻的教育与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