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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宪”宣讲,培养青少年现代法律精神和安全意识 - 内容 -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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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宪”宣讲,培养青少年现代法律精神和安全意识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5-12-26

根据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的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与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的主题“增强宪法观念,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法治化进程”的指导思想,高三毕业班政治学科汪玲老师为全校同学做了一次题为培养青少年现代法律精神和安全意识的专题宣讲。

 

老师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她确认了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起统帅作用,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依据,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宪法的实施摆在首要位置。全体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宪法,充分认识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使贯彻实施宪法真正成为我们同学的自觉行动,切实保证宪法的有效实施。

    结合学生的成长要求与时代使命,她明确指出,学生是祖国的希望。面向未来,有机遇、有挑战,弱者等待时机,强者创适时机,智者争取时机,我们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共处,把自己塑造成具有道德感、理智感、审美感的人,具有高尚国格、坚强性格、完美品格的人,矢志把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孝心献给父母,关心献给他人,把信心留给自己,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汪老师特别强调,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

她继续说道,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只有得到法律确认,才是合法权利,才能得到国家保护。宪法是根本大法,由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是基本权利。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和政府有保证其实现的责任。

.回顾历史,汪老师说,中国人民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奋斗,就是为了建立一个人民享有充分权利的社会。我们在宪法中看到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结果,是受国家根本大法保护的。

谈到教育领域,她说,作为一个学校,我们讲依法治校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正确理解民主与法制、权利与义务、纪律与自由的关系,严格依法办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同学们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从而使其真正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的西南模范中学的强大动力。这个道理就要求作为学校的主体,我们广大的学生群体,更应懂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要通过老师的引导,社会的教育,家庭的教育,更重要的是通过自己自身的努力,进一步地培养自己现代法律精神和安全意识。接着,老师从四个方面向同学们进行启发教育:

首先,我们要增强自身的权利意识教育。

我们都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很多同学,对他的了解是肤浅的。我们要熟悉自己的权利,学会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这里蕴含着一个重要的道理:只有真正懂得权利的人,才会更加尊重他人的权利。一个人人真正懂得权利的社会,才是一个人人享受高度自由、文明的社会。学校也一样,而权利与义务是一个统一体,人没有了权利,或者被任意侵犯,而要他们去履行义务,这是不可能的。强调权利并不忽视义务。对权利的追求,会很大程度地调动大家学习成才的积极性,为自身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其次,我们要增强自我守法意识。

只有同学们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行为上和情感上对法律有认识和尊重,才能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守法就是遵守法律。守法是维护权利,实现权利和发展权利。守法,要求我们每一个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但权利是不能任意扩充的,否则你就是超过了法。这段日子,我们发现有个别同学,把学校的垃圾桶损坏,把门踢坏,把教室的墙壁踏上了脚印,把吃完的口香糖随意丢在塑胶跑道上造成污迹,这不仅是一种破坏公物的恶劣行为,而且也给其他学生的安全带来了隐患,请问这些同学你有这个权利吗?所以说,只有在人人守法的有序的环境下,人们的权利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

第三,我们要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据统计,全国每年有16000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名学生死伤于交通事故、校园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对于同学们来说,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同学们在一起上课学习、讨论问题、锻炼身体、娱乐游戏、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校园生活紧张又快乐。然而,也有个别同学不遵守学校纪律,追赶打闹,玩危险的玩具,造成了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破坏了校园生活的安宁。

第四,我们还要有食品卫生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

不在路边小摊点、无证无照的店买东西。不买无生产日期、无包质期的食品。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积极预防禽流感和流行病。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在校外不能随意的相信别人。

同学们都是花季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你们受到培养与呵护是你们的权利,你们要倍加珍惜这种权利,相应的,你们更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就是学法、守法、用法、懂法、护法好好学习,好好成长,做一个品学力行,懂法、守法的好孩子!同样,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健康良好的身体才是学习、工作、生活的本钱。

 

   汪老师的宣讲,法理缜密,解说透彻,结合学生生活中权利与义务,触及行为规范中的法制意识问题,以理性的光芒承载对同学们的深厚关爱与殷切期望,给在场师生以深刻的教育与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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