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关于评选二〇一一学年度徐汇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
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干部)的方案
初中年级各班级:
按照市、区少工委的统一部署,将评选、表彰二〇一一学年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依据徐汇区评优工作的有关适宜,结合我校的情况制订以下评优方案:
一、 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夏静纺(校党总支书记)、汪劲松(校长、党总支副书记)、郑文(党总支宣传委员、副校长)、张善祥(政教主任)、朱文静(党总支纪检委员、教导主任)、史霞(政教副主任、大队辅导员)、宫毅(大队辅导员助理)、陈兵(初三年级组长)、冷超(初二年级组长)、叶晓萌(初一年级组长)、陈明(预初年级组长)、
二、 评选范围
我校初中年级学生和班级集体。
三、 表彰称号:(优秀个人9名,优秀集体2个)
1、区优秀少先队员4名
2、区优秀少先队长1名
3、区优秀共青团员3名
4、区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
5、区优秀少先队集体2个
四、 评选条件
(一)区级先进评选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少先队雏鹰行动”,创造性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并德、智、体全面发展。
2、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条件
除具备以上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外,积极履行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共青团组织交予的任务;积极开展或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教育活动。
3、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
(二)市级先进申报条件
1、申报市级先进须满足以上区级先进评审条件。
2、申报市级先进个人、集体须有近三年内获得过市、区级同等荣誉称号。
3、推报市级优秀的初三毕业班学生体育成绩应达到2012年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区测成绩良好及以上等第水平,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五、 评选表彰的比例
1、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团市委分配名额执行。
2、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千分之五,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区优秀少先队集体占学校少先队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五。
六、 评选要求和方法
1、评优必须遵循:在校优秀中择优申报区优秀,在历年区优秀中择优申报市优秀。
2、学校成立评优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学校少先队大队部负责制定评优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评选工作的宣传,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优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认真宣传,严格审查,特别要保证先进事迹材料的详实。同时,要把评选活动与发扬先进、树立榜样结合起来,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
3、评选推荐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中队、大队委员会、年级组讨论通过,校评优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推荐结果应张白榜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待批准后,张红榜公布正式表彰名单。候选人的产生过程要规范。
1)3月28—29日:各班推选1名候选人上报年级组,班主任认真填写评优记录单,详实记录班级推荐过程,汇总到年级组长处。选票由各班班主任保留。
2)
3)
七、 评优时间安排
1、 第一阶段(
校评优领导小组成立,制定评优方案,布置评优工作
2、 第二阶段(
学校开展评优工作,确定评选初步名单,宣传先进事迹,听取各方意见。(具体时间安排见五、评选要求和方法第3条)
3、 第三阶段(
经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张白榜公示5天,如无异议5天后上报区评优领导小组(
4、 第四阶段(
区评优领导小组汇总评优材料,面试进行评审(面试对象为申报市级优秀的个人),并下达通过评审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
5、 第五阶段(
4月中、下旬张红榜公布区级优秀名单,张白榜公布确定推荐的市级优秀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即填写相关登记表上报区评优领导小组。(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少先队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大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