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徐教纪〔2011〕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
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共徐汇区委办公室下发的《中共徐汇区委办公室转发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区教育系统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教育。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学习《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和学校师德承诺;利用党员会议、教工大会、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教育,营造积极健康的节日氛围。
二是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规定,严格执行《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若干规定》中提出的“四条禁令”要求,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过好节日“廉洁关”,坚决做到:
1、不以拜年、联谊等名义到上级领导机关请客送礼;
2、不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发放钱物;
3、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4、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减少迎来送往和不必要的应酬,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7、切实做好帮困送温暖工作,帮助解决群众燃眉之急和现实困难;
8、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如需外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各单位“一把手”要担负起本单位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责任,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类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并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中共徐汇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徐汇区教育局监察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廉洁自律 厉行节约 2012年元旦 春节 通知
徐汇区教育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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