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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模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 内容 -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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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模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08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用火用电行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工作人人有责。

学校法人为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处室、部门、年级的负责人是本处室、部门和年级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相应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安全处负责对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检查,组织物业保安和教职工进行消防业务培训。

二、各级领导对教职工和学生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做好防火工作。

各处室、部门和年级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明确责任;对责任管辖区域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和破坏消防设施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安全处或将其抓获,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学校所有基建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消防申报;在签订基建合同时,必须明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方负责;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造、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学校应当与施工方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由谁办理消防审核手续和由谁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四、总务处统一负责消防器材的采购、更换、维修、送检和配置。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露,应及时告知总务处。

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应制定好本部门防火细则并落实好责任人。

在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六、校园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重点部门要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厨房、实验室等需用火场所,应注意用火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七、严禁有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安全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它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八、发现火警,首先任务是保证学生安全。

根据火情性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能自行扑灭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扑救。情况紧急应立即通知保安并报警。


校址: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汇成一村67号
邮编:200237 电话:64239210(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