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进一步落实门卫职责,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门卫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3、按规定时间启、闭校门。上学、放学期间,门卫必须站在门外,组织学生有序进出。
4、严格询问、登记和领入制度。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经同意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学校。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5、严格把守校门,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家长探视学生或联系教师,一律由门卫与班主任或当事教师联系确认后,登记挂牌才能进出。
6、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允许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具备请假条或门卫并作好书面情况登记,否则不许离校。
7、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本校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8、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搞好校门的清洁卫生工作。
9、住宿学生因特殊事情离校须经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批准,门卫凭书面手续放行。
10、门卫在学生上课后,要对校园进行巡查(重点是校园隐蔽地带),并做好巡查记录。
11、做好夜间巡查和节假日巡查,并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12、携带公物出校必须出示书面手续,门卫须做好记录后,方可放行。
13、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