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设备管理与使用规定
1、为老师提供教育教学资料、录像、录音、投影片、VCD等教学资料,电教设备,录像编辑,录音制作。
2、为教师提供电化教室、摄像、摄影、录音。
使用电教室提前三天登记,登记时写清楚时间、地点、频率、频道等。
3、教育教学用的录音机开学初从管理员处借出,在学期结束时归还至电教室,在试用期间要保管好录音磁带及设备,不要遗失和损坏。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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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汇成一村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