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绩 评 定 办 法
(2015-2016年度继续执行)
一、语、数、英、理、化、政、史、地、生的平时、期中、期末、学期、学年成绩的评定
1、使用百分制
2、学期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的3:
3:4评定;
3、学年总评成绩按上学期、下学期总评成绩的4:6评定。
二、音、体、美、劳、信的成绩评定
1、音、体、美、劳、信的学期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的4:6评定;学年总评成绩按上学期总评成绩、下学期总评成绩的4:6评定;
2、原始成绩可使用百分制;
3、原始成绩按以下标准转换成等第成绩:
A:90-100 B:89-75 C:74-60 D:59-0
4、音、体、美、劳、信在计算机成绩管理系统和成绩册上一律以等第分输入。
西南模范中学教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