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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 内容 -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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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5-20

化学实验室对学生的要求

为了确保各年级实验的正常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学生进入实验室,应听从化学老师和实验老师的安排,安指定的实验位置进行实验操作,并负责实验桌上的仪器的使用和管理。

2.      实验前先对桌上的仪器进行清点,发现损坏或缺失马上和老师联系。

3.      学生上实验课时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到别的实验台或接纳别人做实验。

4.      试验中,由于不小心造成仪器的损坏应马上向老师说明,老师确认为无意损坏时免赔;若是由于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应填写仪器赔偿单,并将赔偿款交于财务室。

5.      实验结束,必须对实验仪器进行清洗及清点,并注意实验台面和实验室的卫生。

6.      未经允许,不得将实验仪器和药品带出实验室。

7.      任何情况下,学生都不得进入教师实验准备室,更不准拿走教师的实验仪器,如有违者,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化学实验室对老师的要求

1.      所有任课老师应尽可能做到:制订实验教学计划,明确各分组实验的大致时间,并告知实验员。

2.      对于演示实验要提前两天将实验申请单送给实验员;学生分组实验要提前一周将实验申请单送给实验员

3.      领取危险品和易燃易爆药品时必须填写领用单,实验完毕把剩余的药品马上送还实验室。

4.      配合实验员一起填写学生分组实验记录。

5.      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时要提醒学生遵守实验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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