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教师守则
一、 学生进入实验室,任课教师要要求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安静。
二、 实验前要要求学生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特别是电器设备。
三、 学生损坏公物,要协助实验员做好赔偿登记,按赔偿制度处理。
四、 如需教学演示器材,应提前至少2天和实验员联系,并填写联系单。领取器材时应对演示效果、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员反映,及时处理。
五、 如需学生实验,应提前至少4天以上和实验员联系,并填写联系单。并检查实验效果,满意后再要求实验员安排实验器材。
六、 实验结束应协助实验员填写分组实验情况记录,提醒学生整理好器材,保持清洁卫生。
七、 根据学科教学需求,指导、协助实验员进行教具自制和教具创新。
八、 教师若损坏实验器材、教具应责任到人,按赔偿制度处理。
西南模范中学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