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预防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指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职责
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国庆波(校长)联系电话13816735838
副组长:许 敏(副校长)联系电话18721726826
吴 平(总 务)联系电话13917336174
吴 平(工 会) 联系电话13917336174
成员:
李清芳(校 办)联系电话13817323777
史霞(政 教) 联系电话 13701991357
张金华(未保)联系电话13391173716
我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常设办公室在我校总务办公室(电话:64236518)。
我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
组长:胡蓓华
副组长:金艳玲
(2)秩序维持组
组长:张金华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吴平
(4)宣传报道组
组 长:何燕
(5) 紧急联络组
组长:李清芳
我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常设办公室在我校总务办公室(电话:64236518)。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进入紧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亲自指挥下,确保应对突发性事件工作有效的开展。主要职责如下:
1、在区教育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落实我校突发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记总和收集我校突发事件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我校防治工作形式,提出防治突发卫生事件的对策。
3、指导、落实并督促我校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4、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保健知识,减少这类疾病的爆发。
5、总结、推广兄弟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
五、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到人。
2、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症状的师生,应及时安排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治。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人检查,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6、及时向区疾病预防中心和区教育局汇报情况,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