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人〔2018〕11号
徐汇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
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展素质教育,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对本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聘提出如下意见:
二、评聘范围
本区范围内当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三、评聘条件
(一)师德素养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当好学生引路人,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违背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师德由学校负责考核。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等规定,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检察监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形成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定期考核制度。当年学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二)教育教学能力
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有效开展学科德育实践,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较突出的业绩,教育效果好。
具有所教学科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教学素养和科学人文素养,立足课堂,完成规定的教学课时量,积极参与教学和评价改革,充分发挥学科育人功能,教学效果好。申报者任现职务期间至少有两次申报学科的校级及以上公开课,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至少有一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
(三)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以及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素质教育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申报者应提交2篇(项)任现职务以来的论文,或其他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包括校本及以上课程、通过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等(教育、教学各一),其中有一篇(项)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区级及以上范围交流。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提交一篇校级及以上交流的论文。
(四)学历学位
1、中学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五)任职资历
1、基本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累计满4年。
2)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从事教师工作满3年。
3)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教师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
2、任教学科(岗位)资历
1)申报学科须与目前任教学科(岗位)一致,提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申报学科(岗位)相一致。
2)目前任教学科(岗位)的经历一般应满2年。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应满1年。
(六)班主任年限
申报一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担任4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
担任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劳技、心理、科技总指导、艺术总指导的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经历不作要求。
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有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应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七)考核要求
任现职务期间,学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均需合格。
(八)继续教育
完成规定的教师职务培训任务。
(九)破格
任职资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破格评聘。其中,资历破格的年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1、任初级职务期间,完成4年任课教学工作量。
2、思想品德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各方面均符合中级职务任职条件,并在区考核评议中名列前茅。
3、具备以上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了解本学科教学研究动态,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一、二等奖。
(2)任初级职务期间承担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获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等第奖,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水平的论文。
(3)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获的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十)连续申报
当年评审未通过的教师,次年一般不得连续申报。如要连续申报,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推荐,且符合评聘条件(九)中第3条款的规定。
四、支教教师政策
1.经教育局安排支教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并担任初级教师职务累计满3年者,可申报一级教师职务。
2. 经教育局安排支教满1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支教期间在当地所撰写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调查报告以及论文被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可视作在区级刊物发表。
3.援藏、援疆、援青满一年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教师,论文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应有在校内交流过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案例、总结等。
五、旁系列中级职务转岗
1.非教师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现兼任中小学教师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承担同学科任课教师课时量的二分之一及以上 ,应按中级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参加转岗评聘。
2.上述对象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参加教师职务培训,有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并符合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六、旁系列中级职务的聘任工作
1、旁系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晋升职务申请,由单位聘任委员会对其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结合单位岗位设置和各岗位的结构比例情况提出拟聘意见。
2、实验系列申报中级职务的条件参照教师系列。其他系列按照市级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的评审规定。
3、单位于12月份将其他系列中级职务拟聘人员名单和报告报送局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注:本意见最终解释权归徐汇区教育局。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5日
主题词:中级职务 评聘工作 实施方案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