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关于探望生病教职工等慰问费用的开支标准
(2017年4月修改)
根据目前学校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关心教职员工这一项民心工程,按照上级要求合理使用和管理好职工福利费用,参照原有慰问费开支的规定,相应比例调整金额,修订并完善关于走访慰问、探望生病教职工等慰问费用的有关支出标准:
1.在岗教职员工因病在家休养或住院治疗,学校组织相关人员上门慰问,慰问费用为1000元。
2、在岗教职员工因病住院手术治疗(重病或大病治疗),学校组织相关人员上门慰问,慰问费用为2000元。
3.孕产女职工在分娩后由学校女工委员会组织有关同志上门慰问,基本标准为400元/人。
3.教职工直系亲属因故去世,学校党政将委托校工会上门慰问,参加葬礼敬献花圈,并给予慰问费1000元。
4.用于每年的“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的寒暑假期的教职工慰问给予慰问费500元/人。
5.未尽情况将参照本规定的相关条款酌情办理。本规定自2017年5月起实施。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