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主动接受培训、积极自培,在我校工作期间通过上海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考核达标的老师,其测试费用学校予以报销。
2、对主动接受培训、积极自培,在我校工作期间参加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的老师,按成绩等级计入年终考核分。
3、对使用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卓有成效的组室,依据实绩,由工会一学年评一次,学校给予奖励。
4、对推广普通话、纠正错别字、不规范字成绩显著的班级,加分计入团、队每学年评选“优秀集体”的考核分,学校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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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汇成一村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