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应届初中毕业生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提前招生录取(推荐、自荐)”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徐教〔2015〕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推荐(自荐)依据
(一)基本素养和社会实践
1、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
2、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关心社会,具有社会责任感,能积极承担班级、学校和社区等各类社会工作。
3、体育和艺术表现:热爱体育运动,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和艺术中的美。
4、交流与合作:尊重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和处事的方法;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方法和别人合作。
(二)学习能力与个性特长
1、学习能力: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已有的经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有对自己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与调整的习惯。
2、基础型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拓展型课程学习评价优良;积极参加探究型课程学习,有过程、有记录、有实效。
3、有较强的探究能力,积极参加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爱好广泛,自主发展个性特长,并在一定范围内展示交流。
二、推荐(自荐)名额
1、推荐生名额:徐汇区教育局核定2015年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初中毕业生的推荐生名额为31名;
2、自荐生名额若干(必须符合本方案中的自荐办法)。
三、推荐(自荐)办法
(一)推荐生
1、入围条件:
(1)被推荐者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2)被推荐者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格必须齐全;
2、入围办法:
(1)曾经获得2014学年度市、区“三好学生”或历年获得徐汇区“区长奖”或“区长奖提名奖”等同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均可直接进入本次推荐候选名单;
(2)被推荐者学习成绩必须名列前茅。学校对初三上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初三下学期期中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其中初三上学期期中考试成绩须达到年级前100名,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须达到年级前80名,初三下学期期中考试成绩须达到年级前60名;
3、排序方法:
(1)学校对进入推荐候选名单的学生按公式:初三上学期期中考试总分*0.3+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总分*0.3+初三下学期期中考试成绩*0.4,计算积分,并对积分进行统计排序,如果有四十名学生成为推荐候选人,则第一名为80分,第二名为78分……最后一名为2分,以此类推。
(2)竞赛或各项荣誉加分量化如下:
①曾经获得2014学年度市“三好学生”或同等荣誉称号;历年获得徐汇区“区长奖”或“区长奖提名奖”。(10分)
②曾经获得2014学年度区“三好学生”或同等荣誉称号;历年获得市“三好学生”或同等荣誉称号。(5分)
③曾经获得2014学年度校“十佳”或校“三好学生”或同等荣誉称号;历年获得区“三好学生”或同等荣誉称号。(2分)
﹡以上三项不重复加分。
④曾经荣获2014学年度市级学科(中考学科)综合竞赛获奖的(以教育局认定的证书为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⑤曾经荣获2014学年度区级学科(中考学科)综合竞赛获奖的(以教育局认定的证书为准)(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
﹡以上两项同学科不重复加分,不同学科可重复加分。
注:(以上的获奖证书原件请于4月24日之前交班主任老师。)
﹡上述加分与入围名单的排序积分相加后作为入围学生的最终积分,并按此排序,前31名将成为我校2015年的“学校推荐”学生。若第31名出现并列,则二模考成绩优秀者入选;若二模考成绩也并列,则参考一模考成绩。
(二)自荐生
1、成绩优秀(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总分不低于500分,二模考成绩不低于全区前50%)的学生可提出自荐,并准备自荐材料;
2、有特长的学生可根据个人特长、自身发展及招生学校要求提出自荐,并准备自荐材料(须有国家、市、区级获奖证书或专业认定证书);
3、自荐生材料须班主任签字认可;校长确认签章。
注: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四、推荐(自荐)日程安排
1、4月21日,将“推荐(自荐)工作实施方案”在校内向学生、家长公示,同时公布学校“推荐生”和 “名额分配”学校计划数;
2、4月27日——5月4日,学校将按照推荐(自荐)办法产生的推荐生候选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
3、5月4日,学校确定推荐生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送交招生考试中心,由区“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