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祖国成英才”系列活动
西南模范中学2009年度“十佳学生”评选计划
一、 评审工作小组成员:
柴贤璋、刘延芳、张善祥、顾文琴、肖静、史霞、梅钟华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西南模范中学学生常规》。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3、热爱学习、勤奋学习、成绩较优异。
4、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并能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
5、关心同学,在互助学习中表现突出。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社区活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
8、在西南模范中学就读一年以上。
二、 评选方法:
第一阶段(第16周):各年级推荐年级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作为候选人(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第17周):上报“十佳学生”候选人的事迹到政教处。
第三阶段(第19周):全校范围内开展候选人的事迹交流活动。
第四阶段(第20周):评审工作小组讨论评审。
第五阶段(第22周):在结业式上表彰。
政教处
2009.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