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职工师德承诺书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政策。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热爱教育工作,热心、主动为师生服务,工作态度端正,坚守工作岗位,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4、服从学校安排,主动完成本职工作,不推委、不误事; 衣着得体,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尊重学生和家长。
5、关注学生安全,积极排除校内一切不安全的隐患;
6、主动深入教学第一线,关心学生和教师,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7、不以教谋私,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财物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不参与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补习班;
9、我作为中共党员职工,做到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
10、党员职工应发挥党员先进性,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顾全大局,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共创文明校风;
11、热爱教育事业,紧密联系群众,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做贡献;
12、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二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