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火灾事故处理预案
学校内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按以下方案处理:
—般小火灾(指没有形成火势的火情):
l、如果发生小火灾,应立即用灭火器将其扑灭。
2、如果因电器使用不当而引发火情,应先将电源切断,同时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3、认真检查是否将火彻底扑灭,防止二次燃烧。
4、向校务办公室报告。
5、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形成火情的原因、灭火经过、造成损失以及可能产生的问题或需要说明的情况。
6、事后处理: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大火灾:(指形成一定火势的火灾)
l、立即报警:当发现火情已经形成一定火势时,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19、110报警电话,说明学校地址、电话、火情概况,同时报消防临时指挥室(校务办公室)和总务处,以便在第一时间组织疏散和扑救。
2、组织扑救:接到报警,立即打长铃(即校内的临时警报铃声)。义务消防队员紧急出动赶赴现场,主要任务是控制火势,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3、紧急疏散:听从指挥,紧急疏散。(按疏散预案执行)原则上,危险部位先撤退;在同一撤退点上,学生先撤退,教职员工断后。
4、抢救伤员:从火灾发生时开始,学校驾驶员一般不参加救火,立即把车子开到校门口,并保持发动状态,在车门口配合抢救伤员;各年级男教师都是救护员,发现伤员,积极主动地把伤员救送到抢救车上;汇成校区总务处一方面要派专人负责疏通小区内的通道,另一方面要派专人负责到外面组织社会救护车辆,总务主任负责指挥校车。
三、善后处理:
l、真实反映情况,协助警方调查。
2、做好记录:事故从发生到处理的全过程,包括证人证词、谈话记录、汇报内容等。
3、做好对家长、媒体的接待工作;对有人员伤亡或有重大损失的火灾事故,接待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到热情接待、积极安抚、准确通报、依法处理。在情况没有彻底调查清楚和事故没有作出结论以前,任何人无权向外界作出任何解释。如果因不负责任的解答而影响事故的善后处理,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写好事故处理报告。
5、向教育局和相关上级部门报告。
6、由校务会议对事故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