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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少先队“每月之星”评比活动要求 - 内容 -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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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少先队“每月之星”评比活动要求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08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关于开展“每月之星”评比活动要求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所有少先队员

二、评选内容

第一学期:1. 服务之星  2.运动之星  3.合作之星  4.文艺之星  5.进步之星 

第二学期:各中队自拟,但需符合道德模范、行为模范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

三、评选步骤

1、每月中队组织评选一次,每次评出服务之星、运动之星、进步之星、合作之星、文艺之星各一名,每次不能重复。 

2、各班根据“每月之星”申报条件,先由学生自荐,班委会进行讨论推荐出候选人各1~2名,再由班主任确定每月之星各一名,经科任教师讨论通过,最后报政教处审批。各类评比过程必须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3、学校对评为“每月之星”的学生进行集中表彰和奖励。

四、评选要求 

凡申报“每月之星”的学生都必须热爱校园、尊敬师长、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思想品德好、人格魅力强,恪守社会公德、个人综合素质好。热爱学习,锐意进取,学习态度端,并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的带头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同学学习的模范。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少先队

 


校址:上海市徐汇区百色路汇成一村67号
邮编:200237 电话:64239210(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