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一:
中国共产党西南模范中学党总支委员会
组成人员任职条件和职数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关于徐汇区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新一届西南模范中学党总支将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党总支委员、书记和副书记,通过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新一届党委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现将新一届西南模范中学党总支组成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数公布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党总支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原则上能任满一届(三年)。
(二)委员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党性原则,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保持一致;
2、原则上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大局意识强;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沟通,乐于奉献;
4、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在政治理论、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上能作表率作用;
5、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书记(副书记)任职条件
除委员任职条件外,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和党务领导工作经验,符合《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徐教委(2006)8号〕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能力。
二、委员职数
新一届西南模范中学党总支设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新一届西南模范中学党总支应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其中非校级领导的比例不低于57%;中级(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占86%左右;性别比例恰当;学科结构合理;年龄结构有梯度。
三、公开推荐的办法
自公示之日起,接受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西南模范中学党总支的党员自荐 。
公示截止时间:
公开自荐联系人:李清芳
公开自荐联系方式:上海西南模范中学校园网成绩系统
特此公示。
中国共产党西南模范中学党总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