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西南模范中学(华锐中学)“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含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性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推荐(自荐)依据
(一)基本素养和社会实践
1、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行为负责。
2、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关心社会,具有社会责任感,能积极承担班级、学校和社区等各类社会工作。
3、体育和艺术表现:热爱体育运动,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和艺术中的美。
4、交流与合作:尊重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和处事的方法;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方法和别人合作。
(二)学习能力与个性特长
1、学习能力: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已有的经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有对自己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与调整的习惯。
2、基础型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拓展型课程学习评价优良;积极参加探究型课程学习,有过程、有记录、有实效。
3、有较强的探究能力,积极参加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爱好广泛,自主发展个性特长,并在一定范围内展示交流。
二、推荐(自荐)名额
1、推荐生名额:上级下达给西南模范中学2010年初中毕业生的推荐生名额共22名,下达给华锐中学2010年初中毕业生的推荐生名额共7名;
2、自荐生名额不限。
三、推荐(自荐)办法
(一)推荐生
1、曾经获得2009学年度市、区“三好学生”或同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均可进入本次拟推荐名单;
2、被推荐者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3、被推荐者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格必须齐全;
4、被推荐者学习成绩必须名列前茅。学校对初三上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初三下学期3月份月考成绩进行统计,以上三次考试成绩西南模范中学学生均须达到年级(1~8班)前50名,华锐中学学生均须达到年级(9~10班)前15名方可入选;
5、学校对进入推荐候选名单的学生按公式:初三上学期期中考试总分*0.3+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总分*0.5+初三下学期3月份月考总分*0.2计算积分,并对积分进行统计排序,如果有三十名学生成为推荐候选人,则第一名为60分,第二名为58分……最后一名为2分类推。
6、各项荣誉加分量化如下:
(1)曾经获得2009学年度市“三好学生”或同等荣誉称号。(10分)
(2)曾经获得2009学年度区“三好学生”或同等荣誉称号。(5分)
(3)曾经获得2009学年度校“十佳”或校“三好学生”或同等荣誉称号;历年获得市、区“三好学生”或同等荣誉称号。(2分)
以上三项不重复加分。
7、各类竞赛加分量化如下:
(1)曾经荣获2009学年度市级学科(中考学科)综合竞赛获奖的(以教育局认定的证书为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2)曾经荣获2009学年度区级学科(中考学科)综合竞赛获奖的(以教育局认定的证书为准)(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
以上两项同学科不重复加分,不同学科可重复加分。
注:(以上的获奖证书原件请于
7、二模考成绩优秀的学生可适当加分,量化如下:
西南模范中学学生二模考成绩达到年级(1~8班)前10名(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以此类推)
华锐中学学生二模考成绩达到年级(9~10班)前5名(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以此类推)
(二)自荐生
1、成绩优秀(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总分不低于549分)的学生可提出自荐,并准备自荐材料;
2、有特长的学生可根据个人特长、自身发展及招生学校要求提出自荐,并准备自荐材料;(须有国家、市、区级获奖证书或专业认定证书)
3、
4、校长确认同意
注: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四、推荐(自荐)日程安排:
1、
2、
3、
西南模范中学学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小组
20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