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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模范中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 内容 -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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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模范中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5-26

西南模范中学校教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校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二、骨干教师评选的条件
1
、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教书育人的敬业精神。
(2)
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刻苦钻研业务,锤炼过硬的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3)
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校本课程建设,积极投入二期课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
积极开展教育科研,不断提高教科研能力。
(5)
善于听取同事、学生的意见,善于与人合作共事,宽于待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
、评选的具体条件

a.工作满3年以上,职称为中学二级以上(含中学二级)
b
.担任班主任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
c
.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并获得奖项,取得同行和专家的好评。

d.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实绩得到同行、家长、学生的认可(参照每学年学生对任课教师的问卷调查情况及分值)(附09学年学生问卷情况调查表),或指导学生参加区以上的各类竞赛获得奖项。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校内骨干教师评选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评选和认定方法采用“学生对客人教师问卷情况,个人教学实绩和年级组教研组联合推荐”相结合选出校级骨干教师的候选人名单。第二阶段:在各教研组、年级组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评审小组再进行综合考察,最后由校长室认定校级骨干人选。校内骨干教师评选与区教育局的“骏马奖”“耕耘奖”及“区级骨干教师”评选相配套,相对应。这三类奖项的候选人要在校内骨干教师的基础上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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