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创造一个文明、和谐、雅静、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休息、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全体学生应自觉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做到文明住宿,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模范遵守本条例。
1、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东西要赔偿,故意破坏公物者,应受校纪处分。
2、要按时起床、按时熄灯、按时就寝。不得喧哗、打闹,务必保持宿舍安静。
3、男女学生不得串门,更不能带其他学生或外人进入宿舍。规范使用门禁卡,一旦丢失及时上报。
4、每天有值日生制度,每周要进行一次宿舍大扫除。要保持寝室内的卫生,注意床铺和其他物品的摆放整齐。
5、确保用电安全,规范用电制度,不私自在寝室里使用任何电器,包括充电器。所有充电设备一律由宿管老师统一安排充电时间和地点。
6、熄灯前做好一切就寝准备工作,熄灯后不做与规定不符的各种事情:包括打闹说笑,吃东西,随意换铺,乱串宿舍,或打手电筒等影响自己和他人休息的事情。
7、有事回家要事先由本人亲自向班主任或宿管老师请假,并由班或宿管老师与家长沟通,得到批准后,在班主任或宿管老师处取得“出门证”方能离校。
8、晚自习要求穿戴得体,认真自修,不得迟到,不得外出,不得在教室里讲话、吃东西、听音乐、打游戏等。
9、违反宿舍管理条例和晚自修相关规定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停宿和退宿的处理。
10、每学期将评出优秀住宿生和优秀寝室,并给予表彰。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201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