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西南模范中学党总支
党务公开监督制度
为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监督主要成员:由党总支纪检委员、各支部组
织委员与党员教师代表组成。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职责: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支部反馈;参与支部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
第三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督查的内容按照《上海西南模范中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及《上海西南模范中学党务公开目录》的内容要求进行。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坚持制度化;党务公开工作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切实有效;党务公开工作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党务公开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资料是否健全。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时间: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向党务公开监督小组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年对全校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需即时公开的内容实行随时抽查。集中检查的时间原则上在十二月底。
第五条 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通过查看校园网和党务公开栏、查阅党务公开档案等检查形式。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对党总支围绕党务公开报送材料及公开的方式、范围、时限等进行书面资料检查。
第六条 监督检查党务公开的效果:主要督促检查党务公开效果是否达到了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加强与群众的沟通,群众基本满意的效果。监督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党总支年终评优的重要考核依据。
第七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要求实行党务公开的,学校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将向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由于党务公开工作不力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