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
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
根据沪教委基(1998)57号文件精神,为了引导和鼓励本市从事中等、初等、幼儿教育的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本市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市将继续开展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评审工作。这项工作由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持实施,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评审立项与成果鉴定及评奖工作,其日常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由区(县)教研室承担。现将申报2011年度课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职校教育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二、申报者资格:
(一)具有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的从事中学、小学、幼儿园、中专职校等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同意后,再由区、县教研室组织至少有三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成员参加的论证组对申请的课题进行论证,通过后,由区、县教育局批准盖章,方可申报课题。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一般不要超过3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三)申报者如已有立项课题,则必须结题并经市学术委员会鉴定合格后,方能再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课题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申报时间:
各校申报的课题请于2010年9月15日之前送区教师进修学院门卫处,注明 张红梅 老师收,办公电话64176906,手机:13917577532。过期不候,文后附申请表格。课题提交后,我们的课题专家组将对提交课题进行审核,挑出其中13-15项进行论证,最终确定送交市教研室的前10名。
五、其他:
请各校按通知要求,认真、准时做好课题申报工作。课题申报表见附件,请下载后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附:相关表格(请于www.shkegai.net下载使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2010年3月5日
编 号:
上海市青年教师
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研究课题名称:
申请人(课题组负责人):
申请人所在单位:
申请人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研究课题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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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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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负责人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 称 |
工 作 单 位 |
任教学科 |
教 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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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成员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 称 |
工 作 单 位 |
任教学科 |
教 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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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研 究 课 题 的 基 本 情 况 |
研究的目的、意义: |
研究的主要内容: |
研究的主要方法: |
研究的实施步骤: |
完成研究课题的条件分析: |
所需研究经费预算(分细目列): |
专家推荐意见: 推荐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 |
课题组负责人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教研室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县教育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