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关于禁烟的规定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凡“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室内外区域;除前项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餐厅等室内区域”一律为禁止吸烟区,我校校园内(进入学校大门)室内外(包括学校门卫室)均为禁止吸烟区,学校内不设立专门吸烟区,学校也不再备烟灰缸等吸烟设施。
希望广大教职员工互相监督提醒,各年级组室以及职能部门办公室要严格贯彻《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发现有违反《条例》者,原则上以劝阻为主,对于不听劝阻者将由学校按《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批评教育。对于来访人员学校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接待人员均有义务提醒其禁止在校园室内外吸烟。
各办公室、年级组室、职能部门办公室要结合迎世博100天“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开展,利用开展每周四的环境清洁日活动,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参与校园环境清洁,坚决消灭校园内的烟头现象。
本禁烟规定按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自
上海市西南模范中学
2010年2月